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有效性的实践探讨
摘要
关键词
义务教育;资助工作;有效性
正文
引言: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的自主工作的有效性,需要重点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保证政府拨款的扶贫资金可以被真正需要的学生所接受。另一方面,需要保证资助方式,真正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因此,接下来的文章将从这两个方面入手,首先探讨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的有效性。
一、政策背景
推动教育事业的进步,建设教育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性任务。需要将教育的重要性置于首要地位,不断推进教育的变革,提高教育的现代化速度,以提供使公众满意的教育服务。坚决落实党的教育政策,实施立德树人的基础职责,提升素质教学,促进教育的公正性,以此来塑造全面成长的社会主义的创造者与继承人。促使城市与农村的义务教育统筹发展,对农村的义务教育给予极大的关注,致力于确保所有孩子都能获得公正且优质的教育。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大部分城市和农村的新增劳动力能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并且更多地接触到高等教育。坚定不移地打赢扶贫战役,使得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能够与全国同步步入全面小康社会,保证在我国现有的标准下,农村的贫困人口能够实现脱贫,所有的贫困县都能够摘掉贫困帽子,解决区域性的总体贫困问题,实现真正的脱贫。
二、现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的缺陷与不足
(一)贫困生认定不精准
在学生资助的过程中,最棘手的部分便是对于家境贫寒的学生的确认。尽管各个地区已经设立了相关的落实策略,但从学生的申请、学校的评估公告、援助中心的审查以及资金的分配等一系列环节,虽然看起来齐全,但实际上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首先,一些学生及其家长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可能会虚拟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其次,负责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乡镇政府(居民区),可能存在审查不够严格的问题。在进行学校资格审查时,“人情关系”的存在是常见的,例如对表现突出、严格遵循规则的班级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的直系亲属进行优先考量,从而使得实际的贫困学生无法获得资助。这主要是由于并未设立统一的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所以在实际的落实阶段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问题。
(二)资助对象单一
目前的资助政策仅针对城乡的贫困寄宿生,其他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学生无法获得资助,比如没有住校的城市低保、残障、孤儿、患有严重疾病的人等,都没有被列入贫困资助的范畴。在非住校的学生群体里,有一部分是面临着经济困扰。除了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地方政府已经实施了“两补齐”的援助措施,而那些没有建档立卡的城市贫困家庭和其他面临经济困扰的学生并没有得到资助。因此,建议将城市的贫困学生以及其他处于经济困境的非住校学生纳入国家资助的范围之内[1]。
(三)资助未划分等级
一直以来,国家对于贫困寄宿生的资助标准都是统一的,并且没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区别对待。这对于普通的贫困家庭来说有所缓解,但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来说,如果没有这笔资金,可能连基本的温饱都成问题。经过实地调查,发现每年都存在这样的特殊困难学生,父母要么因病离世,要么父母中有一方遭遇重大事故,另一方则离家出走。这些学生与年迈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没有经济来源,只能依靠低保来维持生活。除了政府每年提供的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所有的教育开销均由学校提供或由社区提供。若能将此类特殊的学生纳入优先关注,并在资助资金上做出合理的调整,无论是对于学校还是学生自身来说,都将带来积极的影响。
三、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有效性提升的策略分析
(一)进一步界定贫困生标准
将学生的诚实守信的教育置于优先地位,当家境贫寒的学生提交申请的时候,如果被识别出有欺诈或造假的行为,只要被确认,就马上撤销他们的资助资格。同时,对于相关办理部门以及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此外,设置举报机制以及后续的监管机制,以便能够始终追踪贫困学生的经济状态以及在校消费情况。构建贫困学生的数据库,以便实时监控经济状况,并且在达不到规定标准时,应该立即撤销。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在所有的流程中都没有任何的疏忽和遗漏,确保真实的贫困学生获得精确资助。
(二)构建线上贫困助学金申请平台
在义务教育阶段,许多学校在分配扶贫款项的时候,首先需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扶贫申请,然后由学校领导与教师共同审查,最终将扶贫奖学金发放给相关学生。然而,这一流程中,经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难题。比如,一些教师倾向于将贫困补贴优先发放给表现出色的学生,这使得一些虽然成绩一般,实际上处在贫困状态的学生无法获得资助。此外,一些学生因为受到个人自尊的压力,并未积极填写贫困申请表。为防止这类问题的出现,有关部门可以思考设立在线贫困助学金的申请系统,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够利用在线的途径来申请贫困助学金。如此一来,就能给每位学生创造公正的竞争环境。当相关部门对学生进行筛查时,可以根据乡镇领导对其家庭状态的反馈,来做出学生的贫穷程度的最终判断。利用网络申请的途径,能显著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的有效性,保障所有的贫困学生都能得到资助,从而确保学生能持续地接受教育。
(三)采用多样化手段来进行教育资助工作
只依赖有限的资金支持,无法彻底解决部分贫困学生的求学难题。因此,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工作中,需要实施更为多样的策略。例如,一些学校可以与校外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这些企业将对内部的贫困学生提供一些资助。另外,相关部门也可以思考采取家访的方法了解特殊贫困家庭的真实需求,并根据这些特殊贫困家庭的真实需求提供必要的资助。例如,对于拥有多子女的家庭来说,教育开销相当大。然而,在发放贫困补助金的过程中,通常每个家庭只能获得一个名额。因此,这样的贫困补助金并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家庭的教育难题。因此,在村干部的配合与响应下,能够为这些家庭提供多个申请名额。此外,也可以为一些极度贫穷的家庭提供职业辅助[2]。比如,一些家境贫困的家庭,由于学生父母的教育水平偏低,因此只能从事一些收入相对较少的工作。因此,在政府向这些家庭提供资助的同时,也应该思考如何为学生的父母进行技术性的培训,以增强就业能力。
(四)明确资助等级,灵活运用资助比例
实行差异化资助,最大限度地利用资助体系的优势。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划分为特贫困、较贫困和一般贫困。此外,还可以减少寄宿生的生活补贴比例,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非寄宿的贫困学生身上。从目前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助学金的实施情况发现,那些没有住校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的数量明显超过了有住校的学生,尤其在小学阶段[3]。因此,应该对住校的贫困补贴进行一定的调整,使其能够惠及那些在乡下就读的贫困学生,从而确保教育的公平性。
结论:为了确保我国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益,以及提升我国公民的全面素质,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贫困资助。在贫困资助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类问题,因此需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并根据每个贫困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具备特定目标的资助策略,只有如此才可以使贫困资助工作的有效性得到持续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明确[J].农家致富,2021(08):48.
[2]. 杨春,邹晓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需求现状调查与分析——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例[J].江苏教育,2021(10):27-32.
[3]. 金东海,刘莹洁,李涛.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学生就学资助体系中的政府责任[J].教育发展研究,2014,33(Z2):9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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