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特殊群体关爱教育服务体系的建议
摘要
关键词
农村;特殊群体;关爱教育;服务体系;问题;策略
正文
一、农村小学特殊群体心理抗逆力特质分析
(一)“留守”状态的正向解读
有学者在身处困境的儿童心理行为调查研究中发现,儿童非但未产生预期的心理问题,反而产生了一种良好的适应性,因此儿童具有产生一定抗挫折的潜能。因此,当儿童陷入“被留守”的困境时,也可以产生较好的抗风险能力。当农村特殊群体对父母离乡外出务工的原因进行正向解读时,明白父母所承担的家庭责任,是为了改善家庭成员生活水平而被迫做出的选择。因此当他们“留守”时,面对困难和挫折,难以寻求父母协助解决困难时,可以理性分析家庭成员的分工,不产生埋怨心理,减少缺乏安全感带来的困扰。
(二)特殊群体自主性更强
自主性是个体作为能动主题自我决策和自我规划的能力,根据埃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每个阶段有不同的发展任务,儿童需要经历从“自主与羞怯、怀疑”到“同一性对同一性困难”的危机过程,而自主、勤奋和主动这些优质品质可推动其人格发展,使其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规划和自我实现的能力增强。特殊群体的父母缺席为儿童形成自我决策能力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他们被迫形成这些能力,更容易在集体活动和社会交往中取得优势,获得“跃进”式成长。
(三)朋辈支持
朋辈是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良好的榜样可为儿童成长树立正确的参照对象,使儿童向积极地社会化发展。在农村留守儿童遭遇困境时,朋辈群体可以提供良好的情感支持,当其对于人生发展感觉迷茫时,朋辈群体可以提供一定的社会化支持。
二、农村特殊群体教育关爱服务体系构建的主要问题
相关政策以及教育理念指出对于儿童的培养,并非只有学校、家庭和社会也应发挥作用。因此为了更好地构建农村特殊群体教育关爱服务体系以及符合新时期呈现的相关典型特征,可以采取家校社合育的措施,但由于学校、家庭和社会参与主体各自的原因,使家校社的合力难成,这成为新时期构建农村特殊群体教育关爱服务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学校缺乏对家校社合育途径的探究
学校在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所以学校在事关孩子的教育问题时,往往也注重从自身方面入手,这个观念本来无可厚非,但发挥过度,就会“物极必反”,使得学校不去探究家校社合育的途径,最终带来恶劣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专家学者对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认识到教育的主体不再只是学校,还包括家庭和社会,他们都有责任主动采取行动。但该观念还未被众所周知,因此家庭和社会参与主体都认为自己应该配合学校而行动。而学校也认为自己应该发挥主要作用,因为学校是学生经常待且待的时间比较久的场所,农村特殊群体在寄宿制学校待得更久,若采取某些教育关爱行动,会比其他主体更行之有效且影响范围广。探究让家庭社会参与的途径很费时间和精力,学生数量过多根本顾不过来,并且短时间不能明显感受到家庭社会参与的价值。有的家长和监护人还会以诸多理由拒绝参与。综上,可看出存在诸多因素使得学校只注重发挥自身优势,而不去探究家校社合育的途径,造成家校社合力难成。
(二)家庭教育胜任力不足
农村特殊群体的监护人和家长由于自身教育观念和知识水平的局限,造成了家庭教育的胜任力不足,致使家校社合育难成。由于一些特殊群体家长和监护人教育观念比较落后,在孩子的培养方面,常采取两个极端。一些家长和监护人非常看重成绩,与孩子交流只是询问他们的成绩,对他们的烦恼或者想法漠不关心;并且也不会主动去发掘培养孩子的方法,只是遵从老师和学校的安排。一些家长和监护人不重视学习,认为读书无用,也不愿意配合学校和老师的教学行动,认为孩子在接受学校教育之后、学校肩负主要责任。致使家庭教育缺乏与学校教育相配合的能力。并且特殊群体的家长和监护人的文化水平较低,对于教养知识的了解比较少,导致了教养能力的缺乏。目前虽已探索建立代理家长制,但仍无法使家庭教育有足够的胜任力。一般代理家长的学历水平和教育水平相较于农村特殊群体的家长有着明显的优势,但代理家长不是由农村特殊群体家长自主选择的,代理家长和家长的教育观念很可能不一致,当这样的家长回到特殊群体身边对他们进行教育时,会使代理家长前期与学校社会合作的成效化为泡影。并且对农村特殊群体进行教育关爱是一种长期性、日常性的行为,需要涉及到特殊群体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代理家长无法每时每刻陪伴在特殊群体身边、进行长效教育,这会影响教育效果和关爱效果。家庭教育胜任力低下,最终无法使家庭教育匹配学校社会教育,发挥出三者的合力,阻碍农村特殊群体教育关爱服务体系的构建。
(三)社会参与主体缺乏责任意识
社会参与主体在构建农村特殊群体教育关爱服务体系时,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主要是因为社会参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由于学校注重发挥自身的作用,并且社会参与主体也缺乏相关的责任意识,不主动去探究家校社合育的途径,使得三者的交流机会较少,造成社会参与主体失去了发挥主体性的机会以及及时了解学校所采取的最新行动的机会;并且缺乏相关的大众媒体对家校社合育的最新进展和相关政策、农村特殊群体的最新情况和目前面临的问题进行宣传,造成社会参与主体在想有所作为时不知道参与关爱活动的具体渠道和合理的关爱形式,常常因为以往对于农村特殊群体的印象而采取错误的行动,进而使社会参与主体更无主动采取措施的意愿。国家对各个教育关爱主体的责任也没有进行明确分工,只是在宏观层面进行呼吁,社会参与主体意识不到自身所肩负的责任,进而造成家校社合力难成,阻碍农村特殊群体教育关爱服务体系的构建。
三、改善农村特殊群体关爱教育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父母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每个家长都应该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缺乏家庭教育对孩子的负面作用。许多研究表明,父母的观念将引导孩子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受教育程度低的父母,在学习方面难以教导子女,无法根据孩子的学习情况提出合理、有效的学习建议。因此,家长应树立并践行科学的教育观,根据孩子的优势及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孩子的发展道路,从而达到优化家庭教育的模式,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的效果。父母要提高自己的素质,以身作则。许多特殊群体表示家长会对自身的言行具有榜样示范作用。父母的行为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家长们应有意识地学习一些现代的科学文化知识,在空闲时间多看书,给自己充电,让自己充分参与孩子学习成长的每一个过程,共同学习,共同成长,这样的行动比单纯的“纸上谈兵”效果要好得多。尤其是要抓住孩子小时候,因为低龄儿童模仿家长行为的能力特别强,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注意自己的言语和行为,为孩子做好模范和榜样。父母教育自己的孩子之前,应该先对自身进行教育。
对于孩子来说,成长过程中有父母的陪伴与呵护才是最重要的,富裕与否反倒是其次。因此,父母可以鼓励他们的孩子使用电话和书信与沟通,从而让特殊群体能够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关怀。与此同时,父母要与长辈积极沟通,确保与长辈之间教育理念的一致性。避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出现观点的分歧与争执,引发家庭矛盾,造成家庭隔阂,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二)学校、社会形成特殊群体教育合力
随着乡村振兴事业的展开,乡村要加大对优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同时还要积极解决村民在家乡发展出现的各种困难,比如交通不便、资金不足、技术水平低等问题,让农民工能安心留在家乡创业,对于孩子的家庭教育能够身体力行。如果实在不能陪伴孩子,也不能疏于对孩子的关心。建立起家校合作的模式,让特殊群体父母远在千里之外,也能对孩子的学习和心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国家和社区也需要贡献力量,组建专为特殊群体创办的培训班,辅导特殊群体学习,并且培养他们的课外兴趣。在以隔代监护为主的特殊群体家庭中,监护人文化程度较低,家庭教育意识相对较差,在与子女的交流和教育上难免力不从心,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家庭教育。在教育内容上,应从家庭教育责任意识、家庭教育内容、家庭教养模式等几个方面入手,重点关注其饮食健康、学业和安全问题。
农村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问题,需要政府、学校、社区、家庭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当家长外出工作后,留守子女的家庭关系发生了改变,家庭的组织结构开始瓦解,家庭的社会化功能减弱,而反过来对学校的教育职能产生了较大的依赖性。家长与学校的联系较少,使得可以依托的教育功能弱化,特殊群体容易受到大众媒体的不良引导。只有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共同努力,才能使特殊群体的生存和教育环境得到常态化、健康化。建立“教师—家庭—学生”联络制度,将其落实到位。各级政府、教育界要帮助学校建立起“教师—家庭—学生”的联系。通过对农村特殊群体进行调查,以了解其基本状况,从而为教育程度低的家庭提供指导。同时,老师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了解特殊群体的课外学习状况,帮助他们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三)朋辈的互相帮助
首先,应创造新的互动经验,鼓励农村特殊群体积极地与他人交流。行动、阅读和学习是农村地区的孩子热爱的社会活动的一部分,这些活动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让他们结交朋友。要改善学生的生活环境,让其学习知识和技能,适应压力。对于农村特殊群体想要参加的活动,可充分考虑农村特殊群体的需要,在农村以外开展各种活动,通过与环境的积极互动,可以实现沟通和了解,使农村特殊群体能够体验生活的乐趣,减少或消除他们的不正确行为。其次,善用朋辈支持网络。来自同伴和朋友的支持对于农村特殊群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农村特殊群体与同龄人建立一个支持网络。促进农村特殊群体与相关人物的接触,帮助自卑的儿童建立积极乐观的同伴群体,提高其自尊心。最后,培养认知能力,帮助农村特殊群体应对同伴压力。在团体情境下,通过看有积极意义的电影、情景剧,编排的娱乐节目等方法,使认知行为具体化,让孩子通过理性治疗(透过理性思考的过程)和意义治疗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不是从同一个人的角度和视角,重新认识,对不正确行为有深刻认识。通过叙事戏剧、角色扮演等,细分和改变认知行为的环境变化和干预策略,培养行动问题解决能力。
四、结语
近年来,特殊群体教育与关爱服务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不仅仅是某一部门的职责,是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组织等群体共同扶持才能达成,各个群体都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现阶段的特殊群体得到了政府、学校、社会等领域的帮助,但特殊群体关爱与服务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对此,需要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补充、社会支持的系统性的特殊群体关爱保护机制,让各主体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特色和实力,提高对特殊群体的照顾和保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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