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不同孕周时予以胰岛素注射治疗的临床效果及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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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娜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武汉 430000

摘要

目的研究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不同孕周时予以胰岛素注射治疗的临床效果和对患者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本院收治的GDM患者中选取76例进行研究,按照根据胰岛素首次治疗的孕周,分为对照组(38例)、研究组(38例)前者首次治疗时孕周>32周,后者首次治疗时孕周≤32周,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血糖情况、妊娠结局以及新生儿并发症发生情况。结果研究组患者相关指标,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明显(P<0.05)。结论针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怀孕32周之前,采用胰岛素注射治疗,可控制患者的血糖水平,对患者妊娠结局改善也具有重要帮助,还有助于降低新生儿的并发症发生率,具有很好的临床价值,值得进行推广。


关键词

妊娠期糖尿病;不同孕周;胰岛素注射;妊娠结局

正文


妊娠期糖尿病(GDM)这一疾病,属于女性妊娠期间特有的并发症之一,可以占到糖尿病孕妇的80%以上。近些年来,由于产妇年龄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改善,GDM这一疾病发病概率在逐年提升,假如未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手段,对患者血糖进行控制,将导致先兆子痫、胎儿畸形及巨大儿等问题的发病概率明显增加,这将会严重威胁到母体以及婴儿的生命安全。针对多数GDM患者,糖代谢异常这一情况,在分娩之后会恢复正常,但仍然会增加2型糖尿病的发病风险。目前针对GDM这一疾病,饮食控制、胰岛素治疗以及运动控制,作为患者治疗的三大要素,饮食控制作为最基础的治疗方法,但是针对病情严重的患者,采用运动锻炼以及饮食控制,效果甚微,所以就需要采用胰岛素对患者进行治疗,从而对患者血糖水平进行控制,改善患者的妊娠结[1]。通常情况下,妊娠糖尿病患者糖代谢紊乱问题,会出现在妊娠中,晚期,在不同孕周,采用胰岛素注射治疗,效果也存在一定差异。为此本文将重点分析对GDM患者,在不同孕周时予以胰岛素注射治疗的临床效果和对患者妊娠结局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一般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本院收治的GDM患者中取76例进行研究,按照根据胰岛素首次治疗的孕周,分为对照组(38例)、研究组(38例)。研究组;年龄方面统计,上限:36岁,下限22岁,平均值(30.46±2.72)岁,怀孕次数平均(2.46±0.72)次,分娩孕周平均(38.94±1.47)周;对照组,年龄方面统计,上限:37岁,下限22岁,平均值(30.52±2.69)岁,怀孕次数平均(2.54±0.69)次,分娩孕周平均(38.89±1.52)周;。两组上述资料均衡性高,P>0.05,可以进行比对试验。

1.2方法

两组患者在治疗中,均要求患者坚持运动,根据孕妇的孕周,体质量指数,对患者饮食进行控制,严格控制患者的饮食热量。在采用基础治疗的同时,在采用基础治疗的同时,对患者进行胰岛素皮下注射治疗,采取“三短一长” 的治疗模式,即在每日三餐前注射门冬胰岛素注射液[3mL∶300 U,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国药准字: H20133107],在睡前注射诺和灵N特充[3 mL∶300 U,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 J20171002],注射剂量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和调整,使空腹血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 FPG) 控 制 在 ≤5.3 mmol/L, 餐 后 2 h 血 糖 (2 h postprandial plasma glucose,2hPG)控制在≤6.7 mmol/L,夜间血糖≥3.3 mmol/L

1.2.1对照组

对照组患者胰岛素首次治疗时,孕周超过32周。

1.2.2研究组

研究组患者胰岛素首次治疗时,孕周小于32周。要求两组患者在治疗中,均需要对患者的血糖监测,加以关注,需以患者的血糖变化作为根据,对胰岛素的应用剂量进行适当调整,避免患者出现低血糖问题。

1.3观察指标

1)对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糖水平进行检测对比,主要包括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

2)统计两组患者治疗后的妊娠结局,统计内容包含妊娠期高血压、产后出血、羊水过多、早产。

3)对两组新生儿的并发症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并发症主要包括窒息、高胆红素血症、巨大儿、低血糖、低体重儿。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9.00软件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使用“均±标准差”的形式表达,其运用t值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表示,行x2检验,当P<0.05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糖情况对比

研究组患者治疗后,血糖控制效果,明显好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1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糖情况对比(n,±s)

组别

n

FPG(mmol/L)

2hPG(mmol/L)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对照组

38

7.51±1.24

5.94±1.11

11.78±2.21

7.73±1.26

研究组

38

7.53±1.26

5.17±0.71

12.63±2.24

6.74±0.57

t值


0.070

3.602

1.665

4.413

P值


0.945

0.001

0.100

0.000

2.2两组患者妊娠结局对比

研究组患者妊娠结局,明显好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两组患者妊娠结局对比(n,%)

组别

n

娠期高血压

产后出血、

羊水过多

早产

对照组

38

12(31.59)

9(23.68)

9(23.68)

8(21.05)

研究组

38

4(10.53)

2(5.26)

2(5.26)

1(2.63)

X2


5.521

5.208

5.208

6.462

P


0.019

0.022

0.022

0.011

2.3两组新生儿并发症发生情况对比

研究组新生儿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两组新生儿并发症发生情况对比(n,%)

组别

n

窒息

高胆红素

血症

巨大儿

低血糖

低体重儿

并发症发生率

对照组

38

1

3

1

2

1

8(21.05)

研究组

38

0

1

0

0

1

2(5.26)

X2







4.146

P







0.042

3讨论

怀孕作为生命的起始阶段,胎儿在子宫内的发育环境,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对胎儿的成长、发育造成影响,假如女性在妊娠阶段,出现代谢异常问题,将会增加患儿出现肥胖、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问题的发病率。GDM在我国的发病率大约在1%~5%,这一疾病发病概率在逐年递增,当前针对GDM,对其病因,尚不存在统一结论,其中女性的怀孕年龄,孕产次数、家族史,胰岛b细胞,白细胞抗原等因素,都与GDM的发病具有直接联系[2]

随着女性孕周的逐渐增加,患者体内的葡萄糖水平,会因为激素与雌激素的需求增加,不断降低,患者肾小球在增加肾血浆流量时,却不会增加糖吸收,一来胎儿需要进行葡萄糖吸收,另外孕妇排糖量明显增加,这将导致部分孕妇空腹血糖,与正常人相比会,明显更低,针对妊娠中晚期孕妇,这部分人群抗胰岛素样物质水平明显下降,患者因为皮质醇、雌激素、黄体酮等物质的增加,导致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降低,假如孕妇胰岛素分泌受到限制,这将导致孕妇生理变化,难以进行胰岛素分泌的代偿,这样孕妇在怀孕时,就会出现血糖升高问题,导致原来存在糖尿病疾病的患者病情加重,或者出现GDM。胎盘还会对分泌胎盘胰岛素酶,这一物质会导致胰岛素水解,最终胰岛素会丧失活性,从而诱发孕妇出现GDM[3]

针对GDM患者,假如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患者进行干预,孕妇会通过胎盘,进行血糖传输,这一过程所产生的刺激,会导致胎儿出现肥大情况,出现高胰岛素血症。胎儿由于蛋白质、脂肪等合成速度会明显加快,胎儿容易出现宫内缺氧等各种问。并且伴随孕妇机体免疫功能的逐渐降低,还会导致胎儿宫内窘迫,巨大儿等问题的发病率明显提升。所以,GDM会对胎儿以及母亲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所以就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治疗手段,做好孕妇的血糖控制[4]

当前针对GDM患者,通常采用胰岛素对其血糖进行控制,胰岛素可加快患者体内蛋白质、糖原等物质的合成,从而可控制患者血糖水平。另外胰岛素在应用中,安全性较高,在孕妇怀孕早期,对胰岛素进行应用,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药物影响。因此在患者确诊之后,需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手段对患者进行治疗,首先就需要应用饮食控制对患者血糖水平进行控制,在为母亲及其婴儿提供充足营养的基础上,避免患者血糖持续增加,假如通过饮食控制,患者血糖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就需要及时利用胰岛素对患者进行干预。

短效胰岛素在GDM患者治疗中作为最佳的临床药物,但是目前在临床上,尚未对胰岛素的最佳使用剂量,使用时间进行明确,因此在实际治疗中,治疗人员就需要以患者的实际情况作为根据,对患者的药物使用剂量以及使用时间进行控制。针对GDM患者,尽早对胰岛素进行应用,可对产妇的妊娠结局进行改善,由于产妇体质、身体机能方面差异较大,所以对胰岛素的治疗剂量,尚不存在规定标准,在实际治疗中,需将初始剂量加以注意,将其控制在4~6U,在后续治疗中,需要以患者的实际情况,对剂量进行合理调整,针对胰岛功能较差的患者,或者患者体质量基数超出标准,就需要对患者进行强化治疗,通过采用R-R-R-N治疗模式,对患者的血糖水平进行控制,从而有助于改善患者妊娠结局[5]

在对GDM患者,胰岛素注射孕周进行明确时,可以将血糖控制满意度标准作为参考依据,孕妇在怀孕32~33周这一阶段,作为胰岛素用药的高峰期,这一阶段不仅属于胎儿发育的黄金阶段,也是孕妇抗胰岛素药物物质分泌的高峰时期,所以本次研究,将32周作为界线,对患者进行胰岛素注射治疗[6]

研究结果表明,研究组患者血糖控制效果,妊娠结局以及新生儿变化症发生率,明显好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见针对GDM患者,在早期对患者进行胰岛素注射治疗,有助于患者的胰岛素分泌调节,使患者各类物质代谢,功能逐渐趋于稳定,从而能在控制患者血糖的基础上,改善患者的妊娠结局以及降低新生儿并发症发生率。

综上所述,针对GDM患者,在怀孕32周之前,采用胰岛素注射治疗,可控制患者的血糖水平,对患者妊娠结局改善也具有重要帮助,还有助于降低新生儿的并发症发生率,具有很好的临床价值,值得进行推广。

参考文献:

[1]张莹.GDM患者不同孕周接受胰岛素治疗对血糖水平、妊娠结局的改善作用[J].糖尿病新世界,2021,24(21):84-87.

[2]邓雅戈.不同孕周加用胰岛素对GDM孕产妇妊娠结局的影响[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21,14(23):134-135.

[3]丁丽君,朱梅,姜文茜,肖晓林.胰岛素对不同孕周GDM患者血糖控制及妊娠结局影响的Meta分析[J].药物评价研究,2021,44(04):848-855.

[4]赵爱梅,任秀杰,李珍珍,李敬敏.GDM患者不同孕周接受胰岛素治疗对于妊娠结局的影响[J].糖尿病新世界,2021,24(04):15-18.

[5]洪素夜,刘桂梅,苏梅凤.不同孕周应用注射用胰岛素对GDM患者妊娠结局和生活质量的影响[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20,13(36):102-103.

[6]李雪琴.GDM患者给予胰岛素治疗在不同孕周的治疗疗效与安全性分析[J].实用糖尿病杂志,2020,16(06):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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