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企命运共同体下的双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摘要
关键词
校企命运共同体;双元主体;协同育人;师生协同学习
正文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课题(项目编号:2022ZCZ043);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项目编号:JGJX2022D209);
北华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项目编号:XJYB2021013);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项目编号:JGJX2020D180);
北华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项目编号:JG[2021]007);
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编号:2021ZCY243);
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号:2023ZCY304);
吉林省高教科研重点课题(项目号:JGJX2023C51);
北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号:XJZD20230005)
引言
在当今社会,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国家经济的腾飞息息相关,而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不言而喻。校企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为校企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强调了校企双方共同的责任与使命。在此背景下,双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剖析这一机制的内涵、价值与实施路径,以期推动校企合作的深化与创新,为社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一、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与双元主体协同育人的理论基础
(一)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内涵
校企命运共同体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基于共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责任,通过深度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方式,形成的一种紧密联系、共同发展的组织形态。这种组织形态不仅强调校企双方的平等地位与共同责任,还致力于构建一种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无缝对接。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建立,旨在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解决当前教育与产业脱节的问题,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在这一模式下,学校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实际生产环境和技术资源,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企业则可以通过参与学校的教学活动,提前介入人才的培养过程,确保所培养的人才更加符合自身的需求。此外,校企命运共同体还能够促进双方在科研项目、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通过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学校和企业能够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为社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二)双元主体协同育人的理论基础
双元主体协同育人是指学校和企业两个主体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相互协作、共同发力的一种教育模式。其理论基础包括协同创新理论、产学研合作理论、社会学习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等,强调通过校企双方的深度合作与资源共享,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最优化。协同创新理论认为,通过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可以促进知识的流动与创新,提升整体创新能力。产学研合作理论则强调,学校与企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能够有效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提高教育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社会学习理论指出,学习是一个社会性的过程,通过与他人互动和合作,可以更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和培训是提升个人和组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校企合作,可以更好地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双元主体协同育人模式不仅能够促进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融合,还能够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为社会培养出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三)校企命运共同体与双元主体协同育人的关系
校企命运共同体是双元主体协同育人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而双元主体协同育人则是校企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核心内容和目标。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创新。校企命运共同体通过构建双方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双元主体协同育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发课程资源、联合开展科研项目等具体措施,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还能促进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的双向交流与成长。同时,双元主体协同育人模式的有效实施,又反过来推动了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深化发展,增强了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深度,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循环机制。这种合作模式不仅能够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还能够使学生更早地适应社会和企业的需求,提高其就业竞争力。通过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学校和企业能够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为社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这种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不仅有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也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双元主体协同育人的现状与挑战
(一)双元主体协同育人的现状
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校和企业开始尝试双元主体协同育人的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许多高校与企业通过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发课程资源、联合开展科研项目等具体措施,不仅提升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还促进了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的双向交流与成长。例如,一些高校与企业合作,设立了专门的校企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此外,一些高校还与企业共同制定了人才培养方案,将企业的实际需求融入到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中,使得学生在校期间就能接触到行业前沿的知识和技术。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还为企业输送了大量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总体来看,双元主体协同育人模式在推动职业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社会和企业培养了大批符合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然而,总体来看,这种育人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二)双元主体协同育人面临的挑战
双元主体协同育人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这些挑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双元主体协同育人的效果与持续发展。首先,校企双方合作意愿不强。许多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认为参与教育合作会增加成本而看不到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部分高校在推进校企合作时也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未能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对于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性,导致合作效果不尽如人意。
合作层次不深。目前,许多校企合作仍停留在表面层次,如简单的实习实训基地共建、短期的项目合作等,缺乏深层次的融合与互动。这种浅层次的合作难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无法真正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职业技能。校企双方在课程开发、教学内容设计、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不够深入,难以形成系统化的协同育人机制。
合作机制不完善。校企合作缺乏明确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合作过程中的责权利关系不清晰,导致合作过程中出现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例如,校企双方在合作中的责权利分配不明确,容易引发利益冲突和合作纠纷。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难以确保合作的质量和效果,影响了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校企合作资源投入不足。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往往面临资金、设备、师资等资源的短缺,影响了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别是在一些新兴领域和高技术领域,校企双方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和创新,但现有的资源投入难以满足实际需求,限制了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综上所述,双元主体协同育人面临合作意愿不强、合作层次不深、合作机制不完善和资源投入不足等多方面的挑战,这些挑战的解决需要政府、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通过完善政策支持、优化合作机制、加大资源投入等措施,推动双元主体协同育人模式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于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双元主体协同育人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
(一)实施路径
1. 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与角色定位,建立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
校方应负责人才培养的整体规划与实施,确保教育质量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企业则应提供实践平台与技术支持,参与课程设计与教学活动,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实际工作经验。
双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协议内容应涵盖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方式、资源投入、利益分配、风险分担等方面,确保合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通过定期召开校企联席会议,共同讨论和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合作的透明度与信任度。
2. 构建完善的协同育人机制,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全面协作
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方面,校企双方应共同研究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与规格,制定符合行业标准的人才培养方案。方案应包括理论学习、实践教学、职业素养培养等多方面的内容。
在课程设置方面,企业应参与课程开发,提供行业前沿知识和技术,确保课程内容的实用性和前瞻性。校方应结合企业需求,优化课程结构,增强课程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在实践教学方面,企业应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指导学生,确保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操作中。校方应与企业合作,开发实践教学项目,组织学生参与企业实际项目,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校企双方应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企业应选派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参与校内教学,增强教学的实战性。
3. 加强校企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协同育人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校企沟通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合作进展和问题,确保信息的畅通和透明。
设立专门的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校企合作的日常事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立反馈机制,定期评估合作效果,及时调整合作策略和措施,确保合作目标的实现。
通过举办校企合作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加强校企双方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探讨协同育人模式的创新与发展。
(二)保障措施
1.政策与法规支持
政府层面应出台相关政策与法规,为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与政策支持。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明确的校企合作框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推动立法,确保校企合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校企合作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2.经费保障机制
学校和企业应共同投入资源,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协同育人工作的持续开展。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校企合作项目的研发和实施;建立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渠道,包括政府资助、企业投资、社会捐赠等;设立校企合作专项经费管理委员会,负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高效性;制定科学的经费使用计划,确保经费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社会监督与评价体系建设
加强社会监督与评价体系建设,确保校企合作的公正性与有效性。具体措施包括: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定期评估,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设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公布校企合作的进展和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校企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开展校企合作满意度调查,收集学生、教师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合作模式;建立校企合作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教学质量、学生就业率、企业满意度等,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通过以上保障措施,可以为校企合作提供坚实的制度和资源支持,确保协同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持续发展。
结语
基于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双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研究是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分析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与特征,探讨了双元主体协同育人的理论基础、现状与挑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通过建立法律保障体系、经费保障机制和社会监督与评价体系,确保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和持续发展。法律保障体系为校企合作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确保合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经费保障机制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渠道和科学的经费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透明度和高效使用;社会监督与评价体系通过第三方评估、信息公开、投诉反馈机制和满意度调查,保障合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相信随着研究的深入与实践的推进,这一育人模式将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符合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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