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区域金融合作研究

期刊: 环球探索 DOI: PDF下载

马星晨1 赵可欣1孔梦雪1 林思思1 张雅云2 冯艳琴1*

(1 昆明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昆明 650214;2 云南开放大学,昆明 650031)

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金融合作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通过分析中国与南亚东南亚金融合作现状发现,中国与南亚东南亚之间存在一定的金融合作基础,但合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结合当前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实践操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区域金融合作;RCEP;南亚东南亚

正文


1引言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与金融市场日益开放的背景下,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区域的金融合作逐渐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新焦点。随着双方经贸往来日益密切,金融合作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愈发凸显。金融合作能够降低跨境交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区域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当前全球经济增长疲弱,金融风险日益凸显,加强区域金融合作有助于增强区域经济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加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区域金融合作既是当前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全球经济平衡发展的重要途径。综上所述,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区域金融合作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一领域的合作现状、机遇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实践操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2文献综述

金融合作最经典的理论是Mudell[1]的最优货币区理论,区域内生产要素的流动性被认为是实现金融合作的基础。在这之后,多位学者拓展了这一理论,Edward TowerThomas Willett[2]认为政策一体化是确定最优货币区的标准。James Ingrain[3]指出金融一体化程度衡量最优货币区的标准。

关于金融合作路径的研究,赵丽君[4]从机制创新、金融平台创新等五个方面,指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区域金融合作的创新路径。王文、刘锦涛[5]从政策、市场、机构以及合作等层面提出中国开展面向东盟的绿色金融合作的推进路径。赵晶[6]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金融创新、推动绿色金融合作等多个方面提出中国与东盟合作的新路径。

关于中国与部分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合作研究,周建华[7]从双边金融合作理论双边金融合作动力、国际关系理论等基础理论全面的分析中缅金融合作的现状。罗力强[8]认为应该提高中越两国之间的金融合作水平,加强双边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完善金融机构主导的双边汇率形成机制。陈燕和等[9]探寻在新发展格局下中国与菲律宾金融合作的路径。徐新[10]基于中柬两国金融合作现状,分析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改进意见,深化两国未来金融合作。

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表明,国内外对于跨境金融合作和产业结构升级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果,从各个角度分析金融合作的路径、现状以及测度方法,但仍存在着研究尚不够成熟的方面。现有研究主要聚焦于传统的金融合作模式,对金融合作创新领域的研究存在不足,且主要从理论层面探讨金融合作模式、机制和路径,缺乏实际性。因此,本文将通过结合当前区域金融合作的现状、机遇和挑战,提出适合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金融合作的政策建议。

3区域金融合作现状分析

3.1合作现状

1991年,随着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陆续恢复建交,对话模式逐步开启并在贸易、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展开交流合作,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合作逐渐拉开序幕。2000年,《清迈协议》的通过更是标志着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合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经历了33年的发展,双方在金融合作领域取得了可观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货币合作持续深化。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年人民币东盟国家使用报告》显示,中国与东盟各国在2021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达到4.8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此外,中国当前已与菲律宾、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等国家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进行了续签。2020年和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与老挝、柬埔寨的中央银行签订了本币合作协议。2021年,“清迈倡议”多边协议修订稿的正式生效,货币结算体系进一步完善。

第二,金融监管不断强化。在“清迈倡议”和“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在不同的领域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合作备忘录等。在证券方面,中国已与马来西亚、越南、老挝等国家签署了证券合作监管谅解备忘录。在银行方面,中国已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国家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的监管力度,自2008年以来,中国陆续与泰国、老挝、柬埔寨等国家签署了反洗钱反恐融资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

第三,绿色金融合作蓬勃发展。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模式,正逐渐成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开展金融合作的焦点。2009年,中国与东盟联合发布了《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20092015)》,标志着合作框架的初步建立。2019年,巴基斯坦、新加坡等17个国家的金融机构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2023年,“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CASI)成立,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服务,双方绿色金融合作框架得到进一步完善。

4机遇和挑战

4.1机遇

4.1.1经贸关系不断深化

东南亚地区作为“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地区,与中国之间的经贸关系日益紧密。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总额高达9117.18亿美元,东盟已经连续4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截至2022年底,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额达到1546.6亿美元,设立直接投资企业超过6500家。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地区频繁的经贸往来为金融合作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双方可以通过金融合作来支持贸易和投资活动,推动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

4.1.2 RCEP和清迈协议的助力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订生效为中国金融业带来了空前的机遇,提升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水平和国际化程度。同时,RCEP也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机制,双方可以在此框架下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合作等。此外,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的完善也为区域内金融合作注入了新活力。该协议有利于增强“10+3”框架下的区域内金融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4.2挑战

4.2.1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

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对金融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产生显著影响。根据世界银行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GDP总量占世界GDP18.37%,而东盟十国的GDP总量仅占世界GDP3.47%。此外,在南亚东南亚内部国家间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除了印度尼西亚、印度、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和越南GDP总量达到千亿美元外,其余国家均小于该体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会使得金融合作面临诸多限制,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可能难以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和保障,从而限制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4.2.2区域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

南亚东南亚地区的金融监管体系普遍不完善,各国在金融监管标准、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差异,给区域金融合作带来了挑战。由于部分南亚东南亚国家金融发展程度较差,信息披露不足,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之间未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导致金融合作过程中出现信息不对称,风险难以把控。相关监管部门未搭建起完善的金融监管框架,导致相关规制体系缺失,风险防控系统不健全,合作双方的金融风险加大,限制合作。

4.2.3金融合作机制与框架的缺失

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合作大多通过论坛讨论、发表宣言、对话等软性机制开展,相关合作并没有制度化。双方的金融合作主要以双边合作为主,缺乏多边合作平台和机制,导致各国之间的金融合作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增加合作的复杂性和难度,限制合作的范围和深度,难以形成有效的合作网络和效应。此外,现存的合作机制存在严重重叠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金融资源的浪费,各机制之间相互矛盾、相互制约,影响机制正常发挥作用,阻碍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之间金融合作的进一步深化。

5政策建议

5.1把握机遇,深化金融合作

充分利用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区域经贸关系的不断深化,扩大人民币在区域内的跨境使用,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和投资,降低交易成本。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推动双方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为贸易和投资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同时,积极响应RCEP和清迈协议,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放宽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吸引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5.2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金融合作稳定

强化风险管理建立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框架,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全面、持续的监控和评估。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共同防范跨国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利用高新技术对金融市场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建立完善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共同应对跨国金融风险。

5.3提升金融合作水平

深化金融合作机制,在现有金融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如绿色金融、普惠金融、金融科技等,共同探索金融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之间的支付清算体系互联互通,降低跨境支付成本,提高支付效率,为参与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境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机构之间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合作,共同研发和推广先进的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金融创新和协同发展。培养高素质的金融人才,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参考文献

[1]ROBERT MThe Theory of Optimum Currency Area[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61514),657665.

[2]Willett T D, Tower E. Currency Areas and Exchange-Rate Flexibility[J]. 1970.

[3]James C. Ingram. The Case for European Monetary Integration[M]. International Finance Section of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of Princeton University,1973:1-33.

[4]赵丽君.“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区域金融合作的创新路径[J].对外经贸实务,2019(12):58-61.

[5]王文,刘锦涛.碳中和视角下中国与东盟绿色金融合作路径分析[J].学术论坛,2021,44(06):36-47.

[6]赵晶.中国与东盟金融合作新路径[J].中国外资,2023(19):66-68.

[7]周建华.中缅金融合作研究评述[J].时代金融,2013(26):16+19.

[8]罗力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中越金融合作与广西的战略选择[J].广西社会科学,2014(05):48-53.

[9]陈燕和, 覃安柳, 袁秋雨. 中国与菲律宾金融合作发展研究——基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签署背景[J]. 区域金融研究, 2023, (09): 49-54.

[10]徐新.中国与柬埔寨金融合作研究[J].中国市场,2016,(24):246-247.

 

作者信息:

 

马星晨(2001—),女,湖南湘潭人,昆明学院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跨境数字金融

赵可欣(1999—),女,山东聊城人,昆明学院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跨境数字金融

孔梦雪(2001—),女,江西抚州人,昆明学院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跨境数字金融

林思思(1996—),女,浙江温州人,昆明学院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跨境数字金融

张雅云(1984—),女,上海人,云南开放大学,讲师,研究方向:计算机、教育学、数字经济;

冯艳琴,通讯作者,1981—),女,河南新乡人,昆明学院讲师,河南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方向:企业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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