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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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沐雪

大连海洋大学 辽宁省 大连市 邮编116000

摘要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改革是响应社会发展需求、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选择。当前教学中存在教学模式单一、课程内容滞后、实践环节不足、师资队伍建设薄弱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在深入分析现状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对策:构建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推广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完善教师引进与培养机制,促进交流合作。这些举措将有力推动法律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改革;实践能力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创新

正文


引言伴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化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然而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长期面临着诸多困境和挑战亟需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与创新。传统的教学模式已难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单纯的理论灌输很难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解决好这些深层次问题法律教学质量才能真正得到全面提高法治人才培养才能行稳致远。

一、改革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的必要性

由于社会发展的瞬息万变以及法律职业人才需求的不断调整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已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同时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也成为当务之急。法律作为一门既理论又实践的应用型学科其教学不应仅仅停留在概念性的理论阐释上更需要强调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社会发展潮流诸如经济全球化、科技革新以及社会价值观的变迁都在不断推动着法律制度和法律人才需求的变革。因此法律教学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培养出具备前瞻性视野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另一方面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也是当前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现代社会生活日益法治化公民都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激烈的就业竞争环境要求法律专业学生不仅要扎实的理论功底更需要熟练的实践技能。因此教学改革应关注理论联系实际增加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教学模式单一,缺乏创新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教学模式单一、缺乏创新是一大痛点。长期以来法律教学过于依赖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式教师在课堂上纯粹地讲解法理知识缺乏互动性和参与性。这种填鸭式的教育方式不利于激发学生的主动学习热情也无法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实践教学环节的匮乏也是一个令人忧虑的问题。法律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理论联系实践尤为重要。然而目前法律课程设置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所占比重偏低缺少诸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社会实践等丰富多样的实践活动。单纯学习法理知识学生很难真正掌握法律运作的具体过程和技巧毕业后在司法实务中也会感到极大的困惑。另外课程设置陈旧、教学内容脱离实际生活也是法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疼点。部分课程设置仍停留在过去缺乏对新兴法律问题和社会热点的关注使教学内容难以与时俱进。同时教学过于注重逻辑推理和概念解释缺少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学生很难掌握法律知识的实操应用。

课程内容滞后,与实际需求脱节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课程内容滞后、与实践需求脱节的问题亦引人深思。一方面法律课程内容的更新速度赶不上社会发展的变化步伐。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新兴法律问题和法律空白地带层出不穷但教材内容往往缺乏针对性的补充和更新使学生所学的知识常常跟不上现实需求。另一方面目前法律课程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也存在严重不足。法律职业需要熟练掌握起诉状书写、庭审质证、法律咨询等一系列实操技能但教学内容过于理论化、概念化缺少对这些实践能力的有效训练。毕业生步入职场后面对复杂的法律实务经常手足无措。部分学生甚至对法律职业产生了误解认为只需要死记硬背法条而忽视了实践经验对于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此外法律教学内容与社会生活脱节、缺乏贴近实际的案例分析也是一大问题。教材中大多采用脱离实际背景的模拟案例缺少对具体真实案件的深入剖析使学生无法将所学知识与现实生活有机联系从而影响了法律素养的培养。

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缺乏实践经验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师资队伍结构的不合理性以及师资缺乏实践经验也是一大顽疾。很多任教法律课程的教师本身缺乏实践锻炼的机会对法律职业的实际运作了解不足。他们大多是直接从学校毕业后进入教育系统任教长期沉浸在象牙塔中缺少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的实习或工作经历很难从实践层面上全面把握法律的运作过程与技能要求。高校法律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不够难以为教师提供充足的实践锻炼机会。由于经费等因素的限制学校往往少有安排教师到实践单位挂职锻炼的机制更缺乏对教师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的制度性安排。即使个别教师有意识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主动寻求在法院等机构实习的机会也常因种种客观原因无法顺利实现。此外目前高校法律教师队伍的学缘结构日趋单一院系之间甚至校际之间教师流动较少显著缺乏交流互鉴的氛围容易导致思维僵化、视野狭隘。大多数教师仅停留在法学理论的高度缺乏对跨学科前沿知识的吸纳和借鉴很难培养出复合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学生参与度低,学习动力不足

在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学生参与度低、学习动机不足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部分学生对于法律课程缺乏浓厚的兴趣将其视为“枯燥无味”的理论课程。由于缺乏对法律职业的正确认识他们无法领会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意义自然也难以产生学习的内在驱动力。另外,法律教学中单一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法也是造成学生被动学习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教师习惯于采用满堂灌的讲授法学生在课堂上被动地记笔记缺少互动和参与。即使是自主学习阶段学生也普遍采用简单的死记硬背方式缺乏分析问题、运用所学的能力。这种枯燥乏味的学习方式很容易使学生产生反感情绪从而失去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此外缺乏实践锻炼也容易削弱学生的学习动机。纯粹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往往难以引发学生的共鸣他们无法切身体会到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作从而难以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一旦缺乏了明确的目标驱动学习法律自然也就成了一件苦差事。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课程体系改革

为了彻底解决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实现教学质量的根本性提升,迫切需要对课程体系进行全面改革。课程设置应该以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核心,既重视基础理论教学,又突出实战演练,并在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建立良好的有机衔接。在基础法学理论课程中,需要适度减少对法理知识的纯理论讲解,转而注重案例教学和互动探讨。例如在民法总论课上,教师不应仅停留在民事主体、民事行为等概念的讲解,而应通过举例分析具体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引导学生思考如何运用民法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在课堂讨论中,学生可以分成多个小组,针对不同案情提出自己的分析见解和处理方案,教师则适时对错误观点进行指正。而在专业实务类课程中,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更应当突出实战环节的比重。除了传统的案例分析外,教师可以模拟搭建法庭,让学生亲身体验庭审的全过程,包括书状的起草、证据的交换、法庭质证等环节。同时也可以安排学生前往法院旁听实际案件的审理,亲自感受法律生活的气息。此外,教师还应在基础课和专业课之间建立良好的衔接,避免知识的割裂和重复。举例来说,在学习物权法的同时,也应当安排一些相关的诉讼实务训练,如房地产纠纷的起诉状书写、法庭表现等,从而使学生能够将物权法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自然融合。

教学方法改革

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需要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实践性教学方法,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提升教学的生动性、互动性和实效性。案例教学法是法律教学中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它能够将抽象的法理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使学生在分析具体案例的过程中主动学习、掌握相关法律规则并培养运用能力。在课堂上,教师可以精选一些典型案例作为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分组讨论、踊跃发言、充分交流见解。例如在学习合同法时,可以选取一起著名的房地产纠纷案作为案例,让学生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分析存在哪些法律问题,如何适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来解决纠纷。模拟法庭教学法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性教学方式。它能让学生亲身体验庭审的全过程,培养其法庭表现能力、辩论能力及应变能力。在模拟法庭的环节中,学生可以扮演原被告、法官、陪审员等不同角色,亲自撰写法庭文书、交换质证证据、发表法庭辩论等,教师则可以扮演法官的角色在旁指导。这种身临其境式的实践教学有利于锻炼学生的实战能力,更加贴近法律职业的实际要求。与此同时,教师还应该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教学方式,增强教学的生动性和吸引力

实践教学改革

实践教学环节是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必须加大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力度,并开展多样化的法律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宝贵的实战锻炼机会。首先,在校内实践基地建设方面,需要模拟搭建各类司法场景,如法庭、律师事务所、仲裁庭等,营造贴近真实的职场环境,让学生能够充分体会法律职业的实际操作过程。比如,可以利用空余教室布置成法庭模拟室,配备法官席、原被告席、证人席等设施,再根据实际案件情节指导学生分角色模拟庭审过程。教师可以扮演法官角色,点评学生的表现,纠正诉讼技巧上的不足。同时,还可以在校园内开办法律诊所,由专职教师和资深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锻炼学生的谈话交流技巧。另一方面,还应积极拓展校外实践基地,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锻炼的机会。例如,学校可以与当地法院签订协议,定期选拔学生到庭旁听真实案件审理,了解法庭实务操作;或者安排学生到律所实习,参与无罪辩护、婚姻纠纷等案件的办理,学习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模式。这种无缝对接的实践环节,不仅能增强学生的法律实操能力,还能促进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融会贯通。此外,还可以组织多样化的法律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辩论赛、法治体验营、法律咨询公益活动等,从而拓宽学生的实践渠道。

师资队伍建设改革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改革中,师资队伍建设也必不可少。必须从制度层面完善教师的引进与培养机制并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整个师资队伍的共同发展。在教师引进方面需要打破过去单一的培养渠道拓宽招聘途径。一方面要吸纳更多具有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人才加入教师队伍他们亲身经历过法院庭审、律所办案等法律职业的实践环节能够基于实战经验为同学们传授诸如庭审技巧、法律文书写作等专业技能。例如可专门面向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开设招聘渠道为他们从事教育事业提供机会。另一方面也应当开放校际之间教师的合理流动合理引进其他高校的优秀法学人才有利于交流思想促进理论研究与教学水平的提高。在教师培养方面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为在职教师提供充足的实践锻炼和专业技能提升的机会。例如可以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签订协议为教师提供一定期限的挂职锻炼名额让他们亲身参与实际案件的办理增长司法实践经验。也可以定期组织教师赴一线法律职场现场观摩学习如旁听庭审、听取法官授课等。通过这些多层次、多渠道的锻炼机会必将极大提高法律教师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除此之外还应当鼓励和支持教师之间的交流合作。可以定期组织教学研讨会、示范课等活动让教师们相互分享教学心得交流创新理念也应促进教师团队与其他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法学研究和教材建设等工作推动学科发展。

结束语

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教育者们既要勇于创新大胆尝试各种新型教学模式又要稳扎稳打持之以恒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唯有久久为功、精益求精方能真正使法律教学质量在新的高度上实现飞跃为法治中国的伟大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参考文献:

[1]马华学.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改革的有效举措[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24,40(01):172-174.

[2]侯静.高职法律教学的目标定位与教学模式的改革探究[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01):31-34.

[3]李修懿.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探究[J].科教导刊(下旬刊),2020(36):75-77.

[4]余桂芳.试析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改革[J].教育教学论坛,2020(09):141-142.

[5]陶春光.浅谈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改革的有效举措[J].法制博览,2020(02):22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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