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空间治理现状、原则与解决路径分析
摘要
关键词
国土空间规划;乡村空间治理;规划要点
正文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村庄规划效果直接影响到我国国土空间的总体规划治理质量,但由于乡村规划是国土资源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涉及众多内容,若想合理开展乡村规划工作较为困难。而通过全面规划角度来看,对村庄规划问题展开深入思考可以发现,乡村人口的生活、生产方式,皆会对乡村空间规划的最终质量具有直接影响。因此,制定一套完善、全面的村庄规划体系极为关键,是使乡村经济实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
1乡村空间治理相关内容概述
在乡村空间治理工作中,其工作内涵就是对各种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将事务管理中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与正式的制度安排有效落实。将空间分配作为乡村空间治理工作中的核心部分,将各方主体的参与积极性调动起来,对各方主体的利益进行协调,确保国土空间得到合理的开发与利用,促进国土空间的可持续发展,并推动各个地区的均衡发展。同时,乡村空间治理应起到协调城乡关系的作用,可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可以提升乡村的发展动力和乡村空间的价值。以乡村空间作为治理对象,在社会群体、市场及政府共同参与的条件下,以协商、规划等方式来协调各方利益,对乡村空间的用途进行管制,对乡村空间的权利进行合理配置,实现“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国土空间综合治理。此外,乡村空间治理对各方主体参与空间治理的能力比较重视,重视治理主体的自组织,以自下而上的路径对农村空间治理体系进行完善,实现乡村空间治理中“弹性引导”与“刚性约束”的有效结合。
2乡村空间治理现状
2.1乡村民众参与能力较弱
第一,村民自身素质的局限。一是受回村参与乡村事务意愿低、留守群体知识和能力有限等因素制约,村民的权利意识、平等意识不足,对个人的主体地位缺少理性认知,在公共事务中难以有效表达意愿。二是受到历史文化传统和封建思想观念影响,传统“臣民意识”和“顺民思想”在我国乡村社会中依然存在,被动管理、被动接受和惰性思想比较广泛和普遍。三是乡村社会缺乏培育村民主体意识的土壤。主要表现在: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和对话体系建设不足,缺乏村民在议题展开时表达意见的渠道,以及在议题产生的初始阶段难以接受村民的意见,村民自然不愿意参与到自己无关的议程中。第二,乡村社会发展的影响。随着我国乡村振兴和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市场意识和利益意识深刻影响着乡村民众参与治理的出发点。一是受到市场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影响,个人功利主义思想构成了乡村思想文化的一部分,村民更加重视对物质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追求,对社会治理与公共事务的态度冷漠,不愿意尽到“共建”“共治”的责任,只愿意享受“共享”的成果,不利于公共意识的形成。二是受到市场意识和利益意识的影响,很多村民对家园归属感和认同感减弱。因此难以调动村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积极性,影响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
2.2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制度体系不完善
第一,自治权受限。一是行政权对自治权的挤占。我国目前的基层自治长期受到政府一元主导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基层政府长期占据社会治理的主导地位,影响村民委员会功能的有效发挥,不利于治理主体自觉行使自治权。二是在农村公共权力架构中,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之间出现了权力冲突和自治权力的异化。村委会在村务管理上代表了村民的意愿,是自治权的具体实施者。但在实践中,基层党组织操纵了自治权,致使村委会功能发挥受限,导致乡村自治体系不完善。第二,基层群众自治权利难以真正实现。一是在实践中自治制度落实不到位,直接民主难以落实。导致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村民自治的相关活动流于形式,乡村自治的规则和经验没有有效得到政策和机制的支持,制约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二是在我国直接民主的实践中,对民主选举的重视程度较高,相关活动也较多,但是对乡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三种民主形式的实现程度有待提升。在乡村中,民主选举不公平、民主决策机制弱化、民主监督考评机制的缺乏等问题仍然存在,制约了村民自治权利的充分实现。第三,缺乏对乡村自治组织的监督管理。一是民主监督有利于保障自治过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但目前由于监督机制的缺乏,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过程中出现了不规范甚至违法乱纪的现象,侵犯了村民参与乡村自治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二是我国乡村的民主监督内部也存在一定问题。部分乡村的村务监督面临着村民监督意识不足等问题,监督责任的缺失,并且缺乏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容易引发治理的消极效益,不利于我国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
3乡村空间治理原则
第一,理论创新。伟大时代催生伟大思想,伟大思想领航伟大时代。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大力推进治理理论创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到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我国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提供了思想指南。第二,实践推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在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实践中进行诸多探索。
4对上述现状的解决路径探究
4.1提升村民参与能力
第一,强化村民的共同体意识。强化村民的共同体意识,以增强村民归属感、认同感。一是要从有利于村民参与的实效入手,对村级社会治理的信息、程序以及方式等予以公布,动员村民参与村级治理活动,充分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让村民意识到积极参与治理不仅是为乡村社会做贡献,也是提升个人政治素养、参与能力的有效途径。二是要开展符合乡村实际情况的宣传与培育工作,培育村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同体观念,领悟休戚与共的治理共同体的真谛,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第二,拓展村民参与共同体构建的途径。一是我国乡村要不断健全有利于村民政治素养提升的公共治理场域,拓展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搭建治理参与平台,确保村民在治理活动中有序参与。二是通过治理平台,鼓励乡村民众有效协商、消除分歧、化解矛盾,寻求治理的最大公约数。一些地方的共建经验可为我们借鉴,如:创新“五民、六有”工作法,通过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的“五民”,实现参与有动力、议事有平台、协商有章法、开会有技术、讨论有共识、落实有效果的“六有”,拓展村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途径。第三,构建村民积极参与的激励体制。一是创新完善群众参与激励机制,为广大村民参与“共建”“共治”提供足够的激励,持续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共享”成果,使社会治理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为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提供不竭的力量之源。二是通过“人人享有”的激励体制,鼓励广大村民参与社会治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增进认同,形成愿意贡献自身力量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的感情,形成对多元主体的认同,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
4.2坚持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德治根本
第一,发挥村规民约的治理价值。村规民约是由乡村中全体村民协商制定制订,乡村民众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并自觉自愿履行的民间公约,能够起到德治教化、改善民风、弘扬正气的作用。一是要增强村规民约制定的规范性。将法律法规作为村规民约制定的根本遵循,在制定过程中体现村民意愿,增强村规民约制定的导向性。并且村规民约的制定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贴近地方乡村文化与风俗习俗的村规民约。二是要加大对村规民约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等多种方式提升村规民约的知名度,宣传遵守村规民约的正向典型。同时村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遵守村规民约。三是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一方面可以搭建监督体系,保障村规民约的有效约束。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村民个人名誉、人品口碑等软性标准,提升村规民约的约束性。如利用村规民约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推进农村婚俗、丧葬习俗改革。第二,大力培育中华优秀传统道德。一是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道德。弘扬乡村农耕文明的精华,如勤耕细作、互帮互助等;弘扬民间文化的精华,如积极健康的民风民俗、家规家训等,汲取传统道德的力量,塑造乡村德治秩序。二是要充分挖掘优秀传统道德的现代价值。不断吸收新的内容和形式对传统文化进行现代化改造,通过时代化、多样化的表现形式赋予传统美德新的时代特征和新的活力,为乡村道德建设提供精神指导。深入挖掘乡村社会传统道德规范和乡贤榜样,积极开展乡风文明评比活动,强化道德教化的影响感染作用。如通过开展县、乡、村三级“新乡贤·道德模范”授奖活动,大力表彰宣传新时代乡贤、道德模范典型,用榜样的力量和美德的感召,引导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4.3搭建信息技术治理平台
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乡村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乡村社会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是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重要支撑。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推进乡村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乡村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乡村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二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治理智能化顶层设计,以“数实融合”为主线,配合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划,推动乡村社会以5G、光纤宽带、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为代表的数字新基建快速发展。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充分发挥群众的自主创造性、主动性,使宏观治理理念内化于心,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这样那样的难题,促进乡村空间治理机制和路径的不断优化,全面提高国土资源规划治理工作的质量水平,促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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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郭倩(1997—),女,汉族,本科学历,中级,研究方向为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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