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基层社区治理的实践路径
摘要
关键词
全过程人民民主;社区治理;内在机理;实现路径
正文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基础上提出的重大理念。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第一次提出了“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概念。2021年7月,在建党100周年大会上,习总书记指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十个明确”之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概念进行了深刻阐释,强调我们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因此,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社区治理的必要性
(一)党和政府的顶层设计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社区治理的政策驱动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时,首次提出了“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意味着总书记将基层社区治理纳入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范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内涵,并从理论层面阐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与社区治理的核心要素结构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从实践层面分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机制与社区治理民主程序和过程又有实践逻辑的耦合性,并在基层社区治理中推动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参与,从而将国家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发展要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内涵,其目标价值具有内在的有机统一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政治基础和实现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其保证人民平等参与民主实践的权利,丰富的民主形式来丰富和完善基层社区治理的民主方式。同时,又以其健全的民主制度,规范的民主程序等制度优势来提高基层社区治理的发展动力。因此,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是党和政府对基层社区治理现代化顶层设计的需要,为基层社区治理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协商需求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社区治理可持续发展的利益驱动
基层社区是最贴近居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是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组织形态。协商民主是基层社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要实现渠道,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通过协商民主的程序化方式推进,有利于满足基层政府和群众的社会治理需要。目前,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社区层面,比如社区治理中涌现出的居民大会、协商议事会、民主恳谈会等形式,都是协商民主机制在社区中的具体实践。事实上,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把居民的意见呼声融入社区治理建设中,共同协商、凝聚共识,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些各具特色的社区协商路径推动了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与程序化,拓展了协商空间,实现了“议题与谁有关就请谁来协商、哪里有利于问题解决就在那里协商”,真正做到人民民主的真谛。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拓宽了群众有序参与渠道,也汲取了群众需求和群众智慧,能够有效解决基层民生问题,满足政府与民众之间协商对话的利益需求,从而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社区治理实践中落地生根。
(三)契合了党和政府推进社区治理模式转型的迫切需要
从社区治理的过程来讲,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多元协同、合作共治的过程,能够有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在基层落实落地。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政治基础。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基层社区治理符合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能够将民生问题作为社会治理的重点议题,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将民意反响作为社会治理的提升方向,将人民群众纳入公共决策的制定主体,将群众利益视为公共决策的执行效益,这就意味着让更多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把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为衡量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实现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使“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有机统一,能够通过民意与法治的良性互动,民主与集中的双轮驱动助力治理效能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最大限度实现社会治理过程的合理合法性。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社区治理的内在机理
(一)在理念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是人民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刻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就在于广泛的人民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基层社区治理在本质上与我们全过程人民民主有着天生的契合性,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主要力量,也是基层社区治理的主体和不竭动力。我国基层社区治理一直将居民的根本利益及切实需要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在日常生活中让更多群众能够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以民主为基础推进社区治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回顾历史,人民一直都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从我国第一个村民自治委员会的成立,到浙江桐乡市首创的“三治融合”,都是基于基层群众在实践中的不断探索,深刻展现出人民在推进基层社区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明确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基层社区治理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要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将民主贯穿于社区的民主选举、管理以及决策的全过程,持续关注社区治理难事,关心老百姓的日常琐事,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在基层社区民主实践中真正找到符合大多数来百姓共同利益和需求的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真正落实。
(二)在制度衔接上,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完整的制度程序为支撑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完整的制度程序为支撑,而基层社区正是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上下连通的关键环节,更是基层社区治理的实践平台。基层社区治理方式是基于基层全体民主方式之上的一种治理方式,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其正式的规章制度为社区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面对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治理问题的复杂性,需要用民主制度去规定政府在管理社区方面的作用和责任。我们在处理社区居民生活中的人身财产关系、经济交往、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等一系列事件都需要民主制度来进行规范和保障。只有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社区治理全过程,不断调适社区治理规则,强化居民法治思维,才能提高社区治理规范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基于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为了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党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通过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基层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得到增强,基层民主制度在社区治理实践之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除此之外,还包括社区事务管理中的信息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具体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社区治理实践中应用的广泛性与真实性,充分彰显了基层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
(三)在可操作的民主行为机制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参与实践
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理念到制度再到践行,是一个有机统一的过程。可操作的民主行为机制主要是通过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法治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广泛、具体、真实管用的民主权利的形式呈现。在社区治理中就是要明确人民群众在社区治理的主体作用,让人民动员、回应、协商与责任为核心的可操作的民主行为参与到社区治理实践当中。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一整套系统的民主制度程序。这套制度程序具有畅通的民主沟通渠道,全面、广泛的民主权利制度,能够有效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这就切合了基层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有效形式,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基层制度安排。另一方面,我国的基层社区治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主政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在基层社区中把人民群众的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社区治理蕴含多元主体协同治理逻辑,通过“一核多元”治理体系整合更多的资源,更多的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渠道,构建起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驱动机制,有助于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社区治理中不断发展,提升全体居民的民主政治参与治理能力。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社区治理的实现路径
(一)坚持党的领导,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社区治理提供根本保证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形成、发展和实现的“中国式民主”的伟大实践。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社区治理的过程中,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才真正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彼此贯通与基层社区治理当中。在社区治理的实际工作中,各项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落实也需要社区党组织的集中领导和统筹协调。比如我们在处理基层社区问题和居民矛盾调节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老旧小区电梯安装,小区物业矛盾纠纷,交通拥堵、广场噪音扰民等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美好家园群策群力,践行好群众路线,对群众急难愁盼事情有所回应。同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充分与社区居民进行沟通协商,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参与解决,既能够让人民群众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能够理性合法的找到群众意愿和要求。同时,基层社区党组织还可以通过整合公共资源、人力物质、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打造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新平台,给予居民更多的自治权。因此,在党的领导下,能够有效避免基层社区治理无人组织、无人参与的不利局面,实现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社区治理提供目标引导
社区治理既是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社区居民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感受城市温度的最前线。在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基层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社区治理的重心落实到群众身边的小事、日常事,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基层社区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共享的社区治理共同体。首先,要积极听取群众声音,回应群众期盼。基层社区治理有效的重要途径就是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建立起多元主体表达渠道,民主协商和评价机制,让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落到实处,让群众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者。其次,社区治理我们要依靠人民。通过民主参与,让老百姓能够真正参与到社区问题解决的各个环节,实现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第三,社区治理的成果要经得起人民的检验。围绕社区居民关心的民生问题,通过改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交通状况、园区环境等,让基层社区的公共治理能力向高质量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因此,基层社区治理要构建供需动态平衡的评价机制,让人民群众能够有效地检验成果的效能。
(三)培育治理型参与组织,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社区治理提供内生动力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而社区社会组织是多元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要坚持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还需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来链接治理资源,赋能社区治理全过程。社区治理型参与组织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以党领导的组织体系。“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充分发挥楼栋党小组、物业党支部、业委会党小组等组织体系的引领作用,通过三级党组织的示范带动,真正实现人人参与社区治理。另一类则是以社区群众为基础的自治组织体系。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能够有效地链接社区治理资源,调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从而增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进而建立一个以党组织为核心,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组织支持体系,通过党组织的一元和社会组织的多核整合更多的资源,实现治理力量的优势互补,为社区治理提供针对性服务。因此,培育治理型参与社区组织能够充实社区治理的力量,有助于提高社区治理的专业化水平,提升社区治理的效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社区治理提供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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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钟光荣,女,1985.10,工作单位: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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