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成效评估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目标实现途径研讨

期刊: 环球探索 DOI: PDF下载

赵玉宝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山东 新泰 271200

摘要

现阶段,随着时代的进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逐渐被熟知,许多新颖的管理理念随之出现,如基于成效评估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目标,其能够将复杂的环境保护工作数据化,同时确定具体的管护方法,较比同类型工作模式,基于成效评估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够提高工作规范性,还能够实现各级单位的协同与配合,效果更加显著。基于此,本文通过分析山东省新泰市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所应遵循的原则、意义和监管内容,明确具体的提升措施,以期帮助工作人员高效开展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而加强环境治理,助推行业的未来发展。


关键词

成效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目标

正文


引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划定后监管是目前我国生态保护工作的重点,但相关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目标的实现途径尚不清晰。目前,我国已出台多项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与评估相关标准规范,但多为宏观层面的管控要求,缺乏针对具体管控目标的评估方法。实际工作时,应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基础,提出了一套基于成效评估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目标实现途径,通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成效评估,摸清监管目标实现程度与实际效果,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建议,为国家及地方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一、基于成效评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原则

    新泰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应严格落实管控要求,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进而在不破坏生态功能、不影响景观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经济、组织建设。对此,需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并逐渐形成原则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调性原则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不是简单的空间管理,而是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系统管理,因此必须坚持协调性原则,充分考虑与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关系。如要协调好生态保护红线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利用类规划之间的关系[1]。而后,要协调好生态保护红线与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等管控要求之间的关系。同时,要协调好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之间的关系。另外,按照上述要求,践行基本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基础调查,充分利用行业已有的各类数据信息作为参考,拓展资料来源渠道,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助推环保行业的发展。

(二)科学性原则

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科学性方面,需要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的科学内涵、适用范围和应用方法,要避免简单化地以面积代替保护面积,否则会导致管理对象的错位。对此,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会将生态系统完整性评价作为监管重心,避免导致监管对象的不完整,同时会积极开展实地勘察,避免导致监管结果的不真实。此外,不同研究成果之间对同一概念的理解和表达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成效评估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差异性,才能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与此同时,工作人员会遵循客观合理的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严格按照标准设置检查内容和调查方法,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基本情况开展系统全面的调查,进一步保障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可操作性原则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需要切实考虑不同层级的职责与任务,明确监管的具体对象与内容,在此基础上开展工作。比如,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其重点在于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活动的查处和整改。因此,在监管工作中要明确监管对象,既包括不同层级之间的职责与任务,也包括同一层级内不同区域之间的职责与任务。另外,在明确监管对象后,还要明确监管内容与内容,在此基础上开展具体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机制。另外,在保障调查结果准确实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人力、资金和后勤保障等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科学管理,调查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需求,并开展补充调查,确保环境管理更加具有操作性[2]

二、基于成效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内容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主要包括定期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监测评估,重点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的现状、变化、环境质量等监测评估工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趋势和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督考核机制,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情况纳入日常工作中,具体的内容如下:

(一)工作适用范围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中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是各类开发活动的重要约束边界。对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监管,对于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时至今日,我国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监管范围不明确、监管方式不统一、监管手段单一等问题。针对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明确工作范围后针对性开展工作,即:结合山东省新泰市的环保管理框架结构,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具体目标,并结合工作规程、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效率,并配合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等机构提高监管全面性,以应对实际工作中的各类问题[3]

(二)核心职责

1. 落实生态监管制度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制度主要包括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职责和程序、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程序、规范和标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执法机制。

2. 收集群众举报信息

为防止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要把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融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中,重点听取群众的反馈建议,如收集环境信访案件、环境违法案件中提取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的信息,建立健全举报信息档案。同时,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的群众举报信息,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组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将查处结果纳入环境执法档案。另外,对群众举报信息进行认真甄别,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立即办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4]

三、基于成效评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策略

新泰市所处位置为山东中部山区,属于鲁中腹地位置,与泰安市高新区、岱岳区比邻,属于都市圈和城镇带的交界处,城市内部道路交通发达,通车总里程达3695.5公里,有国道4条、省道4条,被定义为山东省14个物流结点之一。另外,新泰市地质结构多样,丘陵山地占全市总面积的72%,有一半海拔在250米左右,且气候特点显著,故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时,需要参考自然环境等多方因素,确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构建多元化生态保护监管格局

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将建立以环境评价为核心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在现有编制方案的基础上,将环境评价结果与空间管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等相衔接,进一步强化红线保护应用效果。对此,相关人员要通过构建指标体系,为政府、公众提供科学依据,再通过对红线管理的重点区域和敏感区域进行综合评价,为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提供支撑。而后,通过对红线保护成效的评估,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续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另外,构建多元化的协调联动机制,需要充分了解实际工作所需的部门,合理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全方位监管的基本格局,再辅以生态红线破坏监督价值,提升其保护成效。

(二)推行公共监督参与

为防止和纠正红线监管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新泰市政府应从建立制度、完善法规、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强化监管、加强宣传等方面着手,提升公众监督参与度。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其一发挥生态红线监管的优势,在全社会营造红线保护的氛围,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其二,加强法律法规普及,为公众参与生态红线保护提供法律依据,规范公众参与方式,以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为原则,组织开展社会监督。其三,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生态红线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其四,需要保障工作机制的透明性,定期向全社会汇报生态状态,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反馈机制。

(三)提升监管能力

新泰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面临监管人员数量少、专业技术水平低、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方法等问题,所以应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队伍建设,尽快建立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机构为主体,管辖区域协调配合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框架,并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部等国家部门的联系,提升相关部门对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支持力度[5]。而后,在现有技术体系基础上,加强专业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基层监管业务水平,同时加快制定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标准规范和技术方法,为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提供支撑。另外,构建完善的风险预测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发挥“顺风耳”和“千里眼”的作用。

(四)规范开展环境调研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划定的、具有特殊保护和管理要求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应及时开展环境调查,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摸清各类环境问题及成因。如以新泰市为例,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335立方米,仅为全国水平的1/7,同时境内土壤种类繁多,有棕壤土壤、褐土土壤等,pH值为5.6-6.8左右。而且,由于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监管机构需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组开展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工作组可与各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在环境调查方面积极协商,确保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信息互通,避免出现不支持或不配合的情况,充分发挥环境调研价值[6]

(五)健全执法监督和考核机制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修复成效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基础,故而要明确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考核、监督与督察机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对此,要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同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综合评价体系,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自然资源利用效益等纳入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估各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修复成效。而后,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环保督察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另外,需要建立常态化生态保护红线执法监督机制,配合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落实各地党委的主体责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坚决践行零容忍的态度,减少新泰市内的环保问题。

(六)重视宣传教育

新泰市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保护红线意识,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对此,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宣传教育活动,如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讲座等,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性、紧迫性和生态环境风险的宣传教育,强化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意识[7]。而后,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农村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生态保护红线是什么、为什么要保护、怎样保护等基本问题。另外,需要从根源入手,自觉维护良好风尚,增强领导干部的红线意识,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结束语:综上所述,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后续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深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严格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必将迎来崭新局面,有效实现预期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德琳,邹长新,林乃峰,等.基于成效评估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目标实现途径[J].环境保护,2023,51(Z1):29-32.

[2]肖桐,高吉喜,彭慧芳,等.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中指标的思考[J].环境保护,2021,49(24):34-37.

[3]温伟,邢增招,吴淼.海南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监测指标体系研究[J].地理空间信息,2021,19(11):34-37+6.

[4]韩雅敏,邹明亮,叶波.基于遥感技术的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以肇庆市为例[J].环境生态学,2021,3(08):8-12.

[5]齐静,邓伟,周渝,等.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评估方法与应用[J].生态环境学报,2021,30(07):1532-1540.

[6]王媛,庄雨适,孙大光,等.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特征及其监管体系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2021,53(02):108-115.

[7]杨伯钢.加强北京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监管[J].北京观察,2021,(01):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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